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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下令,所有城市储备医疗设备(附清单)

分类:
行业动态
来源:
www.csbeyond.com
2020-07-18 0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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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,共安排456.6亿元,支持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,对各地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,坚持按月进行调度,加快推动项目实施。
在项目安排上,国家发改委明确,要重点向疫情严重地区、急需紧缺领域倾斜,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,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。
同时,将升级改造重大疫情救治基地,提高危重患者救治水平,储备一定数量的救治设施设备,应急时服从国家统一调配。
5月20日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《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》,方案着力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,方案提出五大建设任务,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(P2)水平的实验室。
在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的任务方面,将改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、急诊部、住院部、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,更新换代医疗装备,完善停车、医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,提升医院诊疗环境。
同时,建设可转换病区,扩增重症监护病区(ICU)床位,一般按照编制床位的2-5%设置重症监护病床,“平时”可作为一般病床,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,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,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。
这些设备必须配齐与更换
各地区需要改造升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。
结合国家应急队伍建设,每省份建设1-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,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,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,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、降低病亡率。
建设内容包括: 加强重症监护病区(ICU)建设,原则上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10-15%(或不少于200张)设置重症监护病床,设置一定数量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。
按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心肺复苏、呼吸机、体外膜肺氧合(ECMO)等必要的医疗设备;
建设可转换病区,改造现有病区和影像检查用房,能在战时状态下达到三区两通道的防护要求,水电气按照重症集中收治中心要求进行改造;
改善呼吸、感染等专科设施条件;储备一定数量的重症患者救治、普通患者监护、方舱医院设备等方面物资。

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应急救治物资参考储备清单

(暂定,按单个基地计算)

序号

设备名称

设备数量

(台/套)

1

无创呼吸机

50

2

有创呼吸机

40

3

转运呼吸机

10

4

监护仪

200

5

可视喉镜

10

6

电子气管镜

10

7

呼吸湿化治疗仪

50

8

连续性血液透析机(CRRT)

5

9

体外膜肺氧合机(ECMO)(配6套耗材)

3

10

注射泵

200

11

输液泵

100

12

营养泵

50

13

除颤仪

10

14

制氧机

50

15

便携式彩超

5

16

心电图机

10

17

振动排痰仪

5

18

咳痰机

5

19

降温机

3

20

移动式空气消毒机

200

21

过氧化氢消毒机

10

22

紫外线消毒车

200

23

CT(含车载CT、方舱CT)

1

24

移动DR

1

25

生物安全柜

1

26

离心机

1

27

超低温冰箱

1

28

荧光定量PCR仪

1

29

核酸提取仪

1

30

床旁血气分析仪

5

31

额温枪

200

32

脉搏血氧仪

200

33

多重呼吸道病原体快速核酸检测系统

1

34

生化分析仪

1

35

移动中药房

1